燃荻推荐《以“身”教之:数智时代的儿童价值观培育》(非主题)

作者: 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戴唯信郑航

赵森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州

510631

价值观是人们以自身的需要为尺度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的观念系统。儿童的价值观念包含价值认知(判断与选择)、认同以及践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等等。当儿童对此有一些基本、普遍甚至深层的思考与把握时,便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在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看来,人类所有的理性形式都是基于身体知觉而获得的体验,肉身包含了观念和身体、存在和虚无、主体和客体。“人之所以能获得事物的真实性,恰恰是因为其身体仿佛就根植于这些事物。”[3]具身认知基于海德格尔(Heidegger)的存在主义与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提出认知对身体的依赖性,强调心智的具身性,重视意向性。据此,对于儿童而言,相较于后天形成的理性、思维,身体是他们产生价值观最起初、最根本的媒介,亦是价值旨归。在价值观形成中,身体的主体性及身体经验决定着认知的方式和内容,价值与意义则诞生于身体及其活动之中。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文明开始进入数智时代。GPT、量子计算等大模型代表的智能技术,使人类从繁杂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并完成着从“人工”到“智能”的提升和转变。数智化不单是数字化与智能化的简单叠加,它更强调人智(心智)与机智的结合。[5]随着数智化的普及与深入,儿童正不知不觉开始从“自然人”转化为“数字人”。儿童身体也经历着抽象化的过程,身体的祛除令人不禁担忧技术最终会在根本上支配儿童对价值的感知方式、信念系统。因此,本文的目的在于厘清儿童价值观形成的身体之维,在此基础上利用智能技术强化儿童对美好价值的体验与认同,建构虚实交融的道德空间,引导儿童在正确对待人与技术关系中突破数智背景下的价值观困境

一、儿童价值观形成的身体之维

儿童的心智尚未成熟,身体是他们探索外部世界的直接载体。身体的体验与知觉不是理性的附庸,它具有优先性与原初性。“就像儿童看待他们的旧玩具一样,前反思状态的朴素、真理和实在被抛在了一边,被忘记或被忽视了”,身体在与世界接触的过程中塑造着儿童的价值认知、价值认同以及作为实践主体的身体性。

(一)身体作为价值认知之源泉:知觉与经验的整合

身体是人认知存在的界限,身体的特性决定和影响了所有与人相关的需要、认知观念与社会属性。价值观的形成首先基于主体需要,需要是价值关系形成的主体依据。儿童基于意识到的身心需要对各种价值关系进行判断、反思和整合才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可以说,儿童价值观的认知形成,与他们的知觉发展与经验累积有关。梅洛-庞蒂基于身体现象学的视角,赋予知觉特殊的意义。“真实的事物和正在知觉的身体……作为世界的事物,除了在我的身体中,不在任何其他地方。”身体与知觉是领会世界意义的关键因素。儿童通过自发性的身体发展需求认识世界,以感觉、知觉、动作的探索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与价值认知

感知过程是以感官互通的方式而不是以具体某一器官来感知外部世界的。儿童形成关于感知对象的价值观念,是整个身体器官参与感知的结果。梅洛-庞蒂也指出,我们常以为人们的各个感官之间似乎互不联系,但盲人可通过声音来知道颜色。儿童通过各个器官和运动系统的同时参与,才能对价值生成生动的认知。进一步说,帮助儿童把握抽象化的价值,重在让儿童的感知器官和运动器官实现统整而产生通感体验。一项关于儿童如何在不同的感官之间发现抽象相似性的研究发现,儿童在读升调的时候头部明显会上扬,读降调的时候则会下降。可见,儿童的感觉与认知是互通的。譬如,引导儿童回忆美的经验,他们会想到鲜艳的花朵、鸟儿的叫声、桂花的阵阵飘香。因此,感官互通作为一个身体的整体功能和表现,成为经验形成以及认知塑造的必要条件。

价值观是在需要的驱动下,通过自我意识的引导形成的。对于儿童而言,每个人在价值认知上首先都视自己最重要。自我与他者的区别与联系,来自身体的直接经验以及自己与他人形象的身体差异。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庞蒂最终把知觉经验的真奠基在主体的自我意识上。知觉意识的主体性经验包含主体性身体与知觉物之间的意向性关系。外在事物通过被身体感知而形成身体图式,内化于己。儿童依靠感知经验来区别自我与他者,通过感知经验与思维的结合而建立起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从而走出“自我”的单向、主观价值的局限。儿童的价值认知、自我价值是基于多模态、通感的身体知觉与经验整合而形成的,知觉不同,价值认知便不同。

(二)身体作为价值认同之动因:体验与道德情感的交织

身体体验是儿童理解世界的重要方式。体验将世界、自我与他人都统整到生动的身体之中,它超越价值本体与表征的二元划分,进而实现情感与认同的统一。用梅洛-庞蒂自己的话说,“现象学的世界不属于纯粹的存在,而是通过我的体验的相互作用,通过我的体验和他人的体验的相互作用,通过体验与体验的相互作用显现意义”。体验和情绪每时每刻都嵌套在儿童的日常生活中,儿童基于合乎己“身”的价值体验而做出行为抉择。在儿童心中,万物皆有灵,“夜空中闪耀的星星、自然界五颜六色的东西仿佛都在跟我们‘打招呼’,在‘触摸’我们,它们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儿童以身体的体验来认识万物、认知价值,美好事物和价值、意义也因此变得具象化。欣赏故事、影视作品中的英雄会使他们对英雄人物产生喜爱、敬佩之情,进而衍生出除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倾向。

然而,成长中的儿童往往更容易被片段化、暂时性感受到的某种价值对象吸引,难以对统一的价值秩序产生整体体验。因此,除了儿童身体的直接体验之外,道德情感便成为他们产生认同与理解的深层动因。道德情感在价值教育实践中可以化为内在的道德力量。施密茨指出,情感是一种空间倾泻而出的氛围,它通过身体、情绪的震颤来影响个体对他人的理解。们对他人身体受伤(带来心里受伤)的境遇施以理解与同情,是基于我们有同样的身体体验,目的是期望他人能早日回到健全的状态。换句话说,道德情感的内在动机在于指向身体的健全状态,人们之间产生的同情与理解,体现的是人们作为“类”身体存在而产生的救助与治愈。对于儿童来说,喜、怒、哀、乐等情绪性情感原本就是合乎身体本然的表征性存在。同情、怜悯等移情性的道德情感则基于他们作为“类”身体而存在。正是有着指向“身体”的道德情感,儿童才能够设身处地地感知到对方的感受,能产生移情,从而与他人建立道德关系。

此外,情感不只是移情的基础,同时它也积极地建构着主体的价值认同。例如,儿童从故事里体验到非正义而产生的愤怒。这种情感在指向特定对象的同时也构造了“正义”的主体群。个体通过参与共同情感的流通,与他人组成集体,形成价值认同。因为认同本身就是一种称为“集体意识”的东西,是“社会成员中不同的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在群体生活中,当儿童体验到“在一起”的美好,他们便会产生出一种“共在”“共同”的情感:“我”不再是看客,而是群体中的一员,进而产生群体价值认同。

(三)身体作为价值实践之根本:主体与环境的耦合

实践活动是儿童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活动,儿童也从实践活动中认识、评价和体验价值,并在规范内化中形成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梅洛-庞蒂指出,个体对世界的理解来自我们身体参与过程中的身体经验图式。在他看来,身体是处境中的身体。儿童形成价值体系的根本在于身体主体性与环境耦合而形成的身体图式。瑞典生理学家赫斯洛(Hesslow)也提出,意识是由不同环境模拟下的生理系统激活而产生的。我们所说的移情、换位思考,就是个体在道德情境下,通过有意识的模拟想象来理解别人的心理状态,同情、移情也离不开身体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我”的处境是体验的处境,他人的处境对“我”而言则是呈现的处境。而“理解”是通过身体迅速投入一种处境氛围中的自然反应和应对之计,促使“我”与他人互相介入、体察彼此的处境并行动。

价值观是基于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在历史文化环境下达成的价值共识。价值共识得以传承并实践,在于人们的相互理解。这种相互理解不是单纯对自我表达的贯彻执行,而是人们进入公共性发生的转变。如何从公共性走向理解,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Hans-GeorgGadamer)指出,对话和交流中形成的公共性,是类同体共通性的开显。价值观的“内化于心”并非静态的认识,而是在不同空间中不断与他人、与世界互动交织而生成的。价值观的“外化于行”在于儿童的身体行动。身体间性既联结了自我与他人,也保证了体验与世界的一体性。进一步说,身体间性是儿童参与社会并实现与他人同频共振的基础,同时也保证了与他人和世界的通达。年龄越小的儿童越需要从身边可感的人和事物,在身体行动参与的活动中体验共同生活。

身体不仅是关系的身体,更是存在与意义的根基。梅洛-庞蒂以“肉”来命名身体与世界共有的构成材料:“我的身体与世界是用同样的肉造成的,而且我身体的肉被世界共享。”我们可以以桌子为例来表明身体与意义的关系:桌子物理尺度为我的身体提供用处,这个意义源于身体的构造;它作为别人的馈赠而具有情感意义;桌子大方古朴,增添居室的美感而具有美学意义。以上皆是基于“我”的身体构造与体验决定的。具身化主体的实践主体意味着要在行动中并通过行动断定自己的自由。主体性自由就是主体向世界的无限自我超越。身体作为存在的根基,为儿童带来存在感、意义感,从而激励他们在人、行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创造价值。

二、数智时代儿童价值观的祛身困境

伴随人工智能、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儿童已然无法脱离数智技术进行学习、交往和休闲娱乐。数智技术在帮助儿童的身体跨越时空障碍的同时,又利用数据捆绑、控制乃至异化其身体,进而误导儿童价值观。

(一)自我的蒙蔽:“流量为王”与欲望消费的价值导向

“流量为王”的背景下,数字资本存在用单一的数据、流量来为儿童提供价值判断的倾向,这种倾向是数智科技对人之身体否定性发展的体现。儿童对智能科技、互联网的高度依赖,使得儿童不再依靠感知能力来接触万物,同时也使他们更容易失去自己的价值判断,进而出现“自我的蒙蔽”。自我的蒙蔽阻碍了儿童的自我同一性和价值观的形成。借助智能算法的精准计算,儿童能找到极度符合自己口味的选择来满足当下需要。然而,他们未曾意识到的是,在屏幕的后方有一个比自己还了解“我”的他者。随着智能环境的进一步演化,与其说是儿童在用身体感知,倒不如说是由智能技术构成的机器感知在塑造着儿童的价值认知。随着信息量的不断增加,因数智“极化”而滋生出的“博学的无知”与“虚假的社会价值”,令儿童的自主价值判断迷失其中。长此以往,儿童便很容易成为洞穴隐喻中的“囚徒”:身体被束缚,感知被削弱,价值认知被技术主宰。

需要是价值关系形成的主体依据。数字资本将人的需要激化为欲望,成为新的生产对象。大数据和智能算法在数智空间里制造了一个对“我”的习性极其熟悉的他者,支配操控着儿童,以看不见的方式将自我的欲望无限放大。以消费为例,在无止境的直播带货中,主播巧舌如簧,以高超的语言技巧、奇特的行为方式激发个体的消费欲望,消费不再是为了生存、生活而成为价值观本身。诚如让·鲍德里亚(JeanBaudrillard)所言,“人们从来不消费物的本身。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作能够突出你的符号”。数智空间里充斥着的这些符号往往以流量攫取现金,将身体置于消费主义的欲壑之中。这种消费主要不是源自个体对物品的需求,而是为了满足个体自身作为差异性、独特性存在的欲求。符号价值的象征意义超越物品之于消费者的使用价值,儿童的价值观因此被这种数智异化宰制。

(二)自由的放逐:道德情感极化与认同危机

在数智时代,道德情感极化与认同危机是个体自由被不断放逐的集中体现。自由既是个体价值观形成的前提,也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基本价值。罗伯特·E.爱莲心(RobertE.Allinson)指出,如果一个人失去普遍意义上的价值,自由就会缺乏内容、秩序和方向。当自由丧失基础,没有任何规定性的“自己”成为人行动的全部理由时,个体就只能通过追逐外在目标以填满欲壑、抵挡情感的反噬。

一些人对互联网中出现的各种道德事件,时常以冷漠的心态旁观;又或在他人需要道德帮助时无动于衷,甚至对他人的苦难幸灾乐祸,并且这种情感分化越发严重,这就是道德情感极化现象。数智时代人的异化样态,呈现出从真实生活感受向虚拟体验的逐步蜕化。符号传播既是对身体的解放,也是对身体的放逐。在数智技术的支持下,资本与智能平台合谋打造出了逼真的虚拟世界。相较于在真实世界中的身体体验,儿童更倾向于在超越身体限制的数智空间中进行体验与情感交流。然而,由于缺少具身体验,儿童无法设身处地地感知对方的处境,道德情感中的移情与理解能力自然会日渐削弱。此外,在数智空间中,由于缺少理解他人的具身体验基础,儿童在群体情绪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受到情绪裹挟,个体的情绪会被无限放大。如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LeBon)所描述的那样,“群体表现出来的情绪不管好坏与否,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极为简单而夸张”。加之网络平台的匿名性与对体验的抽离,儿童在数智空间中围绕道德现象或观点倾向更易有情绪化的宣泄。更甚者,常常辅以暴力语言相向。这导致儿童在数智空间中的价值认同更加自私化。儿童在数智空间中面对各种道德问题时,总会去寻找满足自己利益的各种理由和解释。如何对待道德等价值问题仿佛成了儿童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他们在其中不顾及他人利益和权利而肆意妄为。

面对祛身化的不确定与多重化的自我选择,儿童个体在数智环境下容易丧失本体安全感与信任,陷入价值认同的误区。儿童的价值认同倾向更多来自自媒体与“网红博主”的影响。他们公开的网络空间如微博、微信朋友圈里到处充斥着滤镜自拍、“精致”的生活照,以此体现着个体同一性。图像呈现的摆拍、种草等分享方式为儿童创造了价值认同的机会,浏览量、点赞量、评论量强化着儿童的价值认同。儿童在长期使用网络身份的过程中形成了数智空间里独立的身份认同与人格特质。这种依靠智能数据形成的价值认同,可能会造成极端依赖数据的“唯数据论”。儿童不但会忽视难以被数据量化的品德、情感、人格等因素,也会形成不恰当的价值认同,做出错误的道德行为。如果任由数据符号肆无忌惮,人们最终亦将难以避免滑入虚无主义的坑墟。

(三)自主的丧失:技术“集置”与无根的价值盲从

身体是人类在物质世界的“自然”生命形式,身体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特有的生命呈现方式和意义生产过程,但数智技术却让儿童成了不需要身体的“虚拟智能人”。身体主体性的消逝,带来了“我如何行动”的价值意义难题。儿童对智能技术的过度依赖,使得他们的身体和行为逐渐被置于一个虚无缥缈的装置之下,由此导致其自主行动的空间逐步被蚕食。正如海德格尔的技术“集置”(gestell)概念所描绘的那样,技术“促逼着人,使人以订造的方式把现实当成持存物来解蔽”。[33]这种解蔽方式将一切存在者(包括人本身)都看作一种“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一切事物都被降为有用的对象。儿童作为价值主体被物化的危险不再以生命剥夺的方式呈现,而是被技术“集置”伪装为自在自主、自我实现的新颜。他们不再去思考掩盖在“集置”方式之下的真正自身及其存在根基,而是将智能技术呈现的“表象物”或“制作物”作为存在者的意义。

与此同时,数智化分离了人与人的真实交往环境,强化了儿童个体在虚拟空间中的单独行动。结果是大众默许了一种非物质的分离结构,人们以模拟的自利行为维持这种结构,对超出此范围的事物漠不关心。儿童通过手机、电脑沉溺于虚拟世界,身体脱离现实。儿童把网上社交视为唯一“真实”之时,也就是他们成为数字资本扩张的牺牲品之时。最终,儿童会形成一种“离开了网络,我就什么也不是”的价值主体错觉。乔纳森·克拉里(JonathanCrary)将数字时代的大地称为“焦土之地”(scorchedearth),“一个生机勃勃之地方退回到贫瘠状态,并丧失了复苏的能力”。儿童的生命若是扎根在数字焦土上,身体便会失去行动力,个体也就失去了作为价值主体的能动性。在数字“焦土之地”,儿童的行为准则不再依照人性、价值规范,而是按照数字资本的利润和剥削法则。在这些协议和法则下,儿童只能看到被允许看到的对象,只能思考被引导思考的内涵。生命主体成了数字机器,“技术生产构造出一个完全没有关怀或保护的世界,生产出可悲的、百依百顺的主体”。若数智平台缺乏主流伦理价值导向,社会矛盾便容易在自媒体平台放大,其他各种错误价值观念也会在自媒体平台聚焦。长期沉溺于离身的虚拟交往,儿童易出现责任意识淡薄、反叛主流文化的价值倾向。久而久之,儿童不再因自己的身体参与而获得价值感,而是在数字交换过程中不断刷存在感。短视频里的模仿行动替代了身体间性的价值实践,他们已然不想与人面对面互动,甚至丢失了听鸟鸣、看虫爬、闻花香等与自然世界和谐共处的美好探索。

三、数智场域对儿童价值观的祛身机理

智能技术作为儿童身体能力的补偿,也就具有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Stiegler)所说的“代具性”,它以代具器官(organprosthétique)的形式重构儿童与世界万物的关系。而当智能技术延伸到一定程度时,它不再是儿童能力的弥补,反过来不断祛除儿童的身体存在,制约着儿童的成长,成为儿童价值观等思想行为的规训与缧绁。

(一)数据与智能算法牵引直觉性的价值认知

如今数据和智能算法通过影响儿童的个体需要与自我意识牵引着儿童价值观的形成。通过收集和分析儿童的行为数据,智能算法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推荐和服务,从而影响他们的需求倾向和价值判断。此外,数据和智能算法也为儿童提供新的互动空间,从而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拓宽他们的价值选择途径。数智化时代的到来为其用户精准描绘出了独特的用户“画像”以及审美倾向,匹配高效化的服务,为儿童的价值认知发展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资源。

智能算法如何利用数据牵引儿童的价值认知?通过观照现实,我们可以发现,数智空间并非纯粹的赛博空间,它与现实空间有千丝万缕的勾连与互动。数据(data)是勾连现实与虚拟世界的重要枢纽,影响着现实中的人。智能算法将零散的数据进行加工和整合,从而影响儿童的价值倾向与价值判断。智能技术为人们提供直观的数据资料与智能算法统计,形成一个最佳的方案。例如,某运动软件的广告语:“自律使你自由”。这里的自律与健康由商家设定:通过可穿戴设备对用户日常运动进行数据规划与记录,用户达成了商家通过智能技术预设的数据目标,则得到“自由”或“健康”的价值评价。在此,数据重构了用户的价值判断。这使他们认为,只要遵从这种方案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健康”价值。数字软件与平台的价值导向与文化导向,就是这样引导儿童建立价值判断和认知体系的。

问题不在于数据与智能算法提供的这种价值判断是否真正有益,而在于商家和大数据是否给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价值判断标准。数智场域之所以会导致儿童价值观的异化,是因为它总试图以标准化数据、精准化的智能算法牵引儿童的价值判断。譬如,人们生活的轨迹与节点被特定的事件与数据代替:食物被具体化为卡路里摄取量,闲暇的散步受制于步数计算;自律与自由被细化为程序步骤,具体到每个时间点、身体的每个部分;儿童似乎与成人平起平坐,都可以获得一个清晰可操作、量身定做的行动指南。儿童对价值的判断与追求便发生着价值评估与实现模式的改变,他们更倾向于把价值数据化,对价值判断与选择进行数据合理化。

(二)图像与声音规训具身性的价值体验

在数智场域中,儿童通过视听和图像等获得更加丰富与生动的信息。这种虚拟体验能够突破物理身体的限制,让儿童处于虚拟具身的沉浸式体验中。数智场域中的知觉-情感机理就将物理身体视作具身传播系统的网络节点,经由智能终端实现虚拟具身的肢体延伸以及人机交互嵌构,从而打通儿童体验事物、体会情感的内在通道。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但需要警惕的是,随着智能技术的虚拟体验进一步发展,它自主地形成了一套规范,其目的看似是让儿童的生活变得便利,实则是对儿童的身体进行规训,让主体更适合机器感知和监测所形成的规范系统。与此同时,非意识的智能算法权力在监控儿童的体验,通过不断满足儿童情感需求,使他们不得不依赖它所提供的标准。

对于出生在数智时代的儿童来讲,几乎从呱呱落地之时开始,声色并茂的屏幕就充当了他们认识世界的主要窗口。缺少现实生活体验和图像感知经验的儿童,对图像世界有着天然的迷恋。他们过早地被卷入会让他们的身体体验更匮乏。数字影像的视听觉“过度饱和”,抑制了儿童对“不在场世界”的理解与共情。正如尼尔·波兹曼(NeilPostman)所说,电子屏幕作为影像展示,是“象形媒介”,“它要求观众去感觉而不是去想象”。儿童没有身体体验作为理解、认同的根基,对于身体不在场的道德事件便缺乏应有的道德情感,只能一昧地迎合图像背后由数智网络塑造的“事实”。

此外,图像与呈现的平面化数智世界,也驯化着儿童的价值认同。特里洛(Trillò)等人通过对图像、视频分享平台上自由价值观的建构过程和表达特点进行专门研究,发现数智平台上的价值观话语体现出较强的认同导向和审美话语导向。儿童在针对承载价值观的图像进行体验与交流时,他们会对这些价值观产生特定理解,并进一步产生价值认同。

在数智场域中,人的需求被解构后再予以图像化重构。经由影像的拟像化处理,数字形象所承载的价值符号内涵以更加具象却狭隘的方式被传递给儿童:“健康”被片面化为肌肉的增加,“自由”被曲解为个人的特立独行。数智平台上用户看似多样化的审美体验,实际上却是数字资本以“休闲”与“娱乐”的虚假标签投掷出消费诱饵以吸引消费者。数字影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儿童的价值体验,其结果是带来日常生活中人的类本质的异化。许多被数字体验禁锢的儿童纷纷罹患“自然缺失症”,疏远自然而致使其感觉迟钝、生理和心理疾病高发。

(三)轨迹在场替代身体在场的隐匿化行动

西方哲学认为“在场”是显现的存在,是存在价值的意义显现。“在场”意为对存在者“存在”的把握。技术使儿童在数智场域的实践行动突破了身体的沉重与死性,它改变了身体对时间和空间的依赖。此外,数智技术扩大了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的信息获取与行动的影响力,强化了儿童作为个体的主体性。数智技术使儿童的价值实践活动实现对时间的跨越,在虚拟空间获得永恒。然而,在数智场域中,由于技术去蔽,个人行踪轨迹代替了身体在场,个人行踪成为身体在数字传播中的在场。

轨迹是个体在时间和空间中的个人行为痕迹,它代替物理身体在场并以身体意向存在。离身在场的本质是基于视觉化的意向情态,使得身体主体与真实形成弱连接。儿童看似在数智劳动中生产和创造价值,实则被搁置且逐渐感受不到真实身体的存在感。其主体资格也被轨迹在场替代。纯粹理性的技术宰制以量化维度吞噬儿童的本真感性思维,导致儿童的价值空心化,扼杀了他们的能动性与创造性。

当轨迹替代身体出现在数智平台时,儿童的参与及实践都以符号化、商品化的形态呈现。这种抽象而量化的形态容易在他者的意见与浪潮中随波逐流。儿童将流行作为行动的准则与标准。此外,轨迹具有强烈的分散性、广泛性、隐蔽性。技术嵌入身体中,把身体在场延伸为行踪轨迹(行为)的在场,由此带来数智技术对人的驯化。在电子屏幕后面,儿童与他人、世界的联系失去了身体作为媒介。他们容易在虚虚实实的界面转化中陷入假性亲密关系,在主客我的分离和融合中抛却了理性认识自我的道路。数智空间中隐匿化行动使得儿童原本以身体为依托来认识和理解世界的方式被改变、建构统一自我的规则被打破。这容易危及儿童的存在之根基,使其在虚拟与真实生活的割裂中产生身体焦虑。

四、数智时代儿童价值观培育的具身路径

儿童时期是一个力量“浑沌”发展的初始期,个体以整体性、异质性的身体参与世界。真实世界是儿童身体最先接触到的世界,真实世界为儿童的价值观发展提供了最原始鲜活的土壤。正如杰奥夫·科尔文(GeoffColvin)在《人类正在被低估:那些智能的机器永远不会的事》(HumansareUnderrated:WhatHighAchieversKnowthatBrilliantMachinesNeverWill)一书中所宣称的,我们胜过人工智能的能力:感知,同情与同理心,建立关系,比逻辑更有效地表达自己。在数智时代,我们不能将儿童与数智技术隔离,而应当基于儿童身体与智能技术重构价值观教育的实践路径。从儿童价值观培育的具体实施来说,教育者应当通过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等主要表现形式,在发展儿童自然感知的身体的基础上结合数智技术,引导儿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形成身心一体、虚实交融的儿童价值观教育机制,实现儿童与数智技术的融合。

(一)强化多感官参与的自然感知能力

价值判断作为认知是儿童在自然感知中诞生的。然而,当我们将眼光转向数智时代时可以发现,儿童的价值判断受到工具主义的技术视角影响。智能机器人小冰拥有文本创作能力;“阿尔法围棋”(AlphaGo)在对弈中的胜利宣告了人工智能的超越性。当人工智能迅速投入各领域时,越来越多的职业或群体被定义为“可替代”甚至“无用”的存在。从身体视角来看,儿童的价值判断不应以“有用”“无用”来衡量。它应当借由身体感知而逐渐明晰起来,是多感官参与整合的结果。智能技术在运算或储存信息方面的能力令人类望尘莫及,然而儿童的自然感知能力也是人工智能至今难以企及的。

儿童感知力是指通过天生的感官系统来理解和解释周围世界的能力。他们通过自身的感官系统收集和处理外部刺激,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等。自然感知力的特点是多感官参与、知觉塑性,具有高度整合性。数据化消解了儿童“隔绝的本能”,使儿童的数智化生存成为一种烦躁不安、过度活跃的反应和发泄活动。流量导向使得儿童无法拒绝刺激反应,只能立刻做出反应去回应每个刺激。正如韩炳哲所指出的,这已然成为一种疾病、一种倒退,也是认知疲劳、衰竭的征兆。我们不该让儿童被动地向数据流量敞开,而是培养儿童抵抗那些蜂拥而至、不由自主的冲动刺激的能力。儿童现在最需要的是回到多感官刺激的身体,抑制知觉过度活跃的冲动,从而做出更深层次的价值判断。自然感知具有高度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它能够根据不同刺激与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自我调适,不同的感官之间还可以相互补充,增强儿童对世界的整体感知与判断。我们应当为儿童提供丰富的与自然物接触的机会,使他们在与自然物的接触中可以感知和意识到“我”自觉的需要,其代表着源于人本真内心的、不以损害他人为代价的价值取向。儿童唯有积累丰富的感知经验,生成自觉需要的同时,在价值判断中才能把握“做事”到“做人”的转向,彰显人本质的光辉。

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背景下提出“沉思之思”:“参与对意义的探讨,这是沉思的本质。沉思意味着比对某物的单纯意识更多的东西。”儿童在数智背景下的价值判断也应当超越对事物表面利弊的思考,参与讨论其本质意义,并且对技术抱有开放之态。教育者可以引导儿童反思与对话,以撇开流量与数据的迷惑:“我”的身体在自然生活中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最佳行动。只有以丰富生动的原初看待他者,儿童才能在价值判断的关系中把握最真实的他者。

(二)结合智能技术强化日常生活体验

智能技术终将成为“身体”的延伸,正如一些工具甚至可以替代我们躯体上的某些器官一样。然而,技术对身体体验的剥夺也会因此产生。这要求我们在数智时代背景下更加关注儿童日常生活的身体体验与道德情感表达。全身心投入这个鲜活的世界中才是儿童最本真的特质与最灵动的生命特性。因此,教育者首先需要引导儿童投入具体而多样的生活体验中,产生对美好价值的渴望与认同。儿童的日常生活从总体上来看是一种互动的、引导的存在。儿童在生活体验中“可以把某些为更高的对象化所产生的价值引入他或她同‘自在的’对象化的关系之中”。换句话说,他们主要基于个体的日常生活体验建构价值观,经历从感性到理性、从自发到自为的过程。儿童在接受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会产生对于教育活动是否有意思、有收获的认识,在时间维度上会表现为“这段时间很愉快”的积极体验,或“浪费时间”的消极体验。这种日常生活体验感会深深地影响着儿童对于特定价值观的认同。对此,教育者可以结合AI技术提高核心价值观融入儿童生活的时间针对性,以积极的体验引导个体感悟共同的价值追求,从日常生活的时间维度提升儿童对美好价值的获得感。

在数智时代,如果保持对技术的完全抵制,儿童则更容易受其奴役。按照斯蒂格勒的解释,年幼的儿童可以快速融入技术生活中是因为人的本质恰恰是建立在技术之上的。儿童之所以不排斥或不反抗技术,是因为技术本身对于儿童而言并非内在本质的异物存在,而是一种后种系生成。也就是说,技术反过来使儿童作为人的存在状态变得完整。就此而言,儿童对技术的需要是合理的。因此,我们需要引导儿童从被技术规训的状态中解放出来,重新挖掘其个性中真善美的伦理精神与道德情感。通过AI技术实现价值共同体的建设,从而建设儿童个体的道德伦理规范,激发儿童对他人的理解与同情,将儿童的日常生活改造成有意义的生活。例如,通过AI技术创造一个生动沉浸式的虚拟艺术世界,让儿童主动投身于创造性的活动之中。艺术可以唤醒个体此在的沉沦,使儿童摆脱受动面貌。儿童要不断地投入有意识的生活互动中来体验价值的意义感,激发自己的道德情感。这样,即使智能技术不能满足儿童所有的需要,他们也能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

(三)建构虚实交融的道德空间引导具身德行

身体与空间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价值实践的本质来源。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与其说道德主体是根据先验的价值理念做出判断,不如说其是通过身体空间的处境对外部事物做出相应的道德行为。因此,身体的道德实践离不开道德空间的存在。当儿童身体作为空间性存在,把价值当作“触摸”它的东西时,儿童对于价值才有一种独一无二的领会。这种价值体验是身体所具有的“特性”。此时身体和价值建立了一种独特的联系,从而个体实现知行统一。在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的在场下,具身成为价值实践核心。[56]然而我们可以窥见的是,数智空间中的道德实践依旧缺乏一套可供参考的伦理规范。儿童在价值选择中容易被离身环境误导,因而强调具身的道德实践意味着儿童主体更多的自主权与自决权。亨利·列斐伏尔(HenriLefebvre)进一步结合了空间与日常生活之间的亲密关系,提出“让技术为生活服务”,旨在恢复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属人的道德空间。

道德空间以构建个体生命意义、价值体系为目的。为儿童的价值观培育建构道德空间,其核心要义是重建个体内心空间中的价值之“善”。同时开启儿童个体内心与外在伦理主体间进行互动与交流的空间,实现伦理主体间的价值连接。教育者可以结合智能技术,激发儿童的道德想象力。儿童在虚实交融的道德空间中能够设身处地地想象其他伦理空间的实际遭遇,细察因追求不当利益而对其他个体造成的空间创伤,从而自觉避免不道德行为的发生。例如,借助智能技术为儿童提供道德心理模拟的多重场景,在具身化的虚拟场域提供价值判断的试错机会。此外,学校应当加强儿童在公共空间中与他人的道德互动,引导儿童在亲身接触的过程里感知其他个体、群体的道德信仰、价值观,在情境中强化儿童作为身体主体的道德实践;增强儿童的亲社会行为,使其与他人实现共识、共情。

公共的道德空间应当涵盖家庭、学校、社会等育人力量,包括社区、政府等开放式育人场域。此外,应当构建基于校-家-社的全景式场域,推进儿童价值观教育的区域协作联动。儿童通过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红色基地教育、环保活动等与他人产生更多的联系,学会和他人、自然和谐共处。在促进个体良善生活、充盈个人道德空间的同时,提升公共道德空间的整体品质,增进集体福祉。儿童在正确参与、正当判断与选择的过程中能感悟到自己作为一个公共人的重要性,为社会良好的价值氛围注入新的活力。

不可否认,数智技术对儿童价值观形成的影响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日益扩大。我们应当超越简单的乐观或悲观主义技术二元论。一方面,在保留儿童作为身体主体的本真存在的基础上,帮助儿童成为具有自我价值判断与抉择能力的个体,不受智能技术的裹挟;另一方面,利用智能技术为儿童提供通感的价值情感体验。儿童通过在虚实交融的道德空间中身体行动,切身地感受、体认核心价值观以形成悟性,并将其付诸行动。

出处:中国知网

摘录者:太仓市高新区娄江幼教中心东郊幼儿园  冯苑荻

推荐理由:在数智时代浪潮下,儿童价值观培育面临全新挑战。这篇《以 “身” 教之:数智时代的儿童价值观培育》极具深度与前瞻性。它先从身体哲学角度剖析儿童价值观形成的身体之维,后阐述数智时代儿童价值观的祛身困境及祛身机理,最后提出强化多感官参与感知、结合智能技术强化生活体验、建构虚实交融道德空间等具身路径,为儿童价值观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值得教育工作者、家长等深入研读 。

 

 

主办单位:高新区娄江幼教中心